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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防火安全及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规定

2018年10月31日 10:00  点击:[]

为加强农场安全防火及固体废弃物排放的管理,请农场全体员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农场进行烧烤、取暖、焚烧垃圾等行为,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在易燃易爆物、物资仓库及农场山区吸烟,谨防烟头引发火灾;确保生活用电用火安全,在使用热水器、电磁炉、液化气、手机充电器、电烤炉时,切记使用后关断电源;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发热起火;办公室电脑、饮水设备等,必须做到人走电断;确保农场办公区、各实验教学区、宿舍区等位置安装好灭火器。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农场的固体废弃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排放方式和去向进行处理。农场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外单位排放废弃物提供场所,防止发生污染转移。农场值班巡逻人员应进行严格把关,做好巡逻值班工作。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制止,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教学科研基地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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